作者:樊哲祥
樊姓的起源概述
根据历史资料及各种流派的传说,樊氏的起源有四种说法:
1) 出自巴人五姓之一。樊氏起源于巴人五姓,是比较早的一个支系。这里的巴人,当指“清江廪君白虎之巴”。沿袭汉代太昊伏羲氏之说,巴人五姓的樊氏,系太昊伏羲氏衍生的姓氏,姓风。
2) 出自已姓。樊氏起源于昆吾氏的说法,并无直接的文献证据。只是根据吴姓家谱起源说,昆吾氏后裔衍生了昆吾、樊、昆、吾等姓。昆吾氏,己姓,是祝融部落八姓中分化出来的最为强大的氏族之一,是夏时霸族之首。
3) 出自子姓,起源于殷商遗民七族之一。商契,姓子,时任尧帝的司徒(主管民事的长官),封于商,为商族始祖。樊氏的起源于子姓,没有确凿的历史文献旁证,仅见《左传》所载,在殷商中期以后,形成了陶、施、樊、锜等七大族。周公旦平定武庚叛乱后,殷商遗民七族一同被分封给康叔封,迁入卫国(今河南淇县)。卫国,位于今河南北部,还拥有河北南段和山东西端的部分地区。这可能是认为孔门七十二贤人樊迟出自殷商遗民樊氏的根据之一。
4) 出自姬姓。樊氏起源于周之姬姓,是比较晚期的一支。姬姓樊氏得姓始祖仲山甫,为周宣王卿士,封为樊侯,食采于樊邑(今河南济源西南)。后世称之为樊仲山、樊仲山甫(父)。
第1章 姬姓樊姓起源
樊姓起源于周之姬姓,是后世衍传较为繁盛的一支。诸多樊氏踪迹始见史料。
1.1 渊源考略
先说周的历史。
黄帝元妃西陵氏生次子元嚣。元嚣生蟜极,蟜极生帝喾。帝喾,妣有邰氏女姜嫄,生帝挚、唐尧、商契、后稷、八元(伯奋、仲堪、叔献、季仲、伯虎、仲熊、叔豹、季狸)及实沈、续牙、晏龙等庶子。
后稷,姓姬,名弃,号后稷,舜封于漦。妣姞人氏。衍传黄帝第二十八代周武王。《说文》:漦,水名。(朱骏声《通训定声》:陕西干州武功县南有古漦城)。
自黄帝始,周之脉系比较明晰:
1黄帝-2少昊(元嚣)-3蟜极-4帝喾(高辛氏)-5后稷-6漦玺─7叔均-8不窋-9鞠-10公刘-11庆节-12皇仆-13差弗-14毁隃-15公非-16辟方-17高圉-18侯侔-19亚圉-20云都-21太公-22组绀-23诸盩-24公叔祖类-25周太王(古公亶父)-26季历-27文王昌-28武王发
《列女传·母仪传》:“弃母姜嫄……尧使弃居稷官,更国邰地,遂封弃于邰,号曰后稷。及尧崩,舜即位,乃命之曰:‘弃!黎民阻饥,汝居稷,播时百谷。’其后世世居稷,至周文武而兴为天子。”
周之祖妣姜嫄,为有邰氏部落之女。后稷秉承姜嫄“好种稼穑”之性,待成人后好耕农,相地之宜,善种谷物稼穑,百姓皆效其法。尧听说后,举为农师,天下得其利,有功于黎民。因此尧封后稷于邰地(即稷,在今陕西武功境内)。
《竹书纪年》:(帝尧陶唐氏)五十八年,帝使后稷放帝子朱于丹水。(《海内南经》注引古本《纪年》:“后稷放帝朱于丹水。”《史记·五帝本纪》及《高祖本纪》正义引:“后稷放帝子丹朱。”)这种监管、流放太子丹朱的事情委寄于后稷,足见尧对后稷的器重与信任。
及舜即位,命后稷播时百谷、种植农桑,世代精于农业。到西周建国时,设有后稷之官职,主管农事。从后稷至不窋四代期间,周人氏族的生活方式主要以农业为主ˆ。但是,周人邰地正处于中原农耕文化与北方草原文化的过渡地域,受环境影响颇为显著。
及至不窋时,正值夏太康失国之乱际,于是不窋弃农不务,失其官职,“自竄于戎狄之間”,改采戎狄的游牧生活。当然,封地邰自然也丢失了。这是周人氏族生活方式的一个转折点,也是周人与戎狄、西羌民族融合的始端。戎狄,也是卜辞中的鬼方、土方。
少康即位后,平息了寒浞、浇之乱。公元前1942年,至黄帝十世公刘时,夏帝少康才复其稷官之职位,“复修后稷之业,务耕种”,周人氏族又从戎狄生活方式恢复为以农业为主的生产方式。因此,公刘继后稷之后,被周族尊为“有德,诸侯皆以天子之礼待之”的贤德圣君。
《今本竹书纪年疏证》:(帝少康)三年,复田稷。(《周语》:“昔我先王世后稷,以服事虞夏。及夏之衰,弃稷弗务,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窜于戎狄之间。”)……后稷之后不窋失官,至是而复。(见上。)
公刘始创了周人氏族新的生活起点,移族新居于豳地,十一世庆节在此建国。至古公亶父,因豳之地理位置偏远,远离夏商季世更替、商人频频迁都及世袭之争的干扰,获得了空前的氏族发展机遇。《今本竹书纪年疏证》:“(商祖乙)十五年,命邠侯高圉。”黄帝十七世高圉因何封为邠侯,是为商道复兴之际,周人氏族悄然兴盛,获得了商王的器重。邠,同豳,在今陕西省彬县、旬邑县一带。
邠侯一直被周人世袭,至黄帝二十二世组绀。据《今本竹书纪年疏证》记载:(商盘庚)十九年,命邠侯亚圉。……(商祖甲)十三年,西戎来宾。命邠侯组绀。……(商武乙)元年,邠迁于岐周。(《孟子·梁惠王下》:“太王去邠,踰梁山,邑于岐山之下居焉。”)三年,命周公亶父赐以岐邑。
因此,到了武乙时周公亶父这一代,亶父被赐封了岐邑,周人才从豳地迁徙,跨越梁山定居于岐山之下周原,国号周。一部分周人仍然留居在邠(豳)地,而豳地和其它地方的国民,闻古公之德遗仁爱,则扶老携幼前来归附‰。
自古公亶父以后,是周人发展的第四个高潮时期。武乙频繁迁都,是个暴虐的君主,值犬戎寇边,封亶父岐邑大概是惧于周人的兴盛而拒之与羌戎。《后汉书·西羌传》列举历史上的羌人诸族:陆浑、阴戎、蛮氏、骊戎、义渠。其中义渠偏在陕西西北部,余者分布在渭南以至伊洛之间。晚商时的羌人则分布于陇右到豫西晋南的系列河谷山岳之间,其在商境西陲者号为羌方,与商人时有冲突;更往西去的一条线上,诸羌统称为羌人。这些羌人中居渭水流域的一支与周人融合。在豫西晋南的若干支则成为后世姜姓诸国,若干支成为春秋时代的姜戎氏人。而偏在陇右的一支,上承寺洼文化,下接汉代的羌族,大约是留在老家的一批羌人ˆ。
无论如何,古公亶父决不是乐隅一方、贪图安逸的氏族长老。迁徙歧山后,他复修后稷与公刘之祖业,积德行义,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垦荒殖地,营筑宫室房舍,将人民分成几个城邑居住,设置五官职位,国人皆戴之。古公亶父迅速地强盛了周族的实力,奠定了周人灭商的基础。时受熏鬻、戎狄攻扰,其欲得周地与民,而古公不忍杀人父子而君之,力避羌戎之锋。
《史记·周本纪第四》:薰育戎狄攻之,欲得财物,予之。已复攻,欲得地与民。民皆怒,欲战。古公曰:“有民立君,将以利之。今戎狄所为攻战,以吾地与民。民之在我,与其在彼,何异。民欲以我故战,杀人父子而君之,予不忍为。”
陕西岐山凤雏村及扶风召陈村出土的周初大型建筑遗址表明,以凤雏村的建筑基址当是周人在灭商以前建立的都邑。由于有祭祀殷王帝乙与太甲及记载殷王来田猎的卜辞,可以肯定这组建筑的始建年代当在武王克商以前。遗留木柱的碳十四测定年代是西元前1095±90 年,正是商代末季。扶风法门、黄堆一带是一个面积广大内涵丰富的西周遗址,北以岐山为界,东至扶风的黄堆,西至岐阳堡,南至扶风法门,东西宽约三公里,南北长约五公里。
公元前1127年,古公亶父卒。娶有邰氏,生子三人,曰太伯(亦作泰伯)、仲雍、季历。泰伯与仲雍,知古公欲立季历之意,兄弟二人乃纹身断发,入荆蛮句吴,以江苏无锡东南梅里(今梅村乡)为都城,建立吴国,号为吴伯。太伯卒,仲雍继之,号虞仲。少子季历继位,是为公季,后周人追称王季。
季历师承古公亶父的遗道,积极吸收殷商文化,加强政治联系。在商王朝的支持下,他对周围戎狄部落大动干戈,不断扩张军事实力,成为西方诸侯之长。显然,他功高盖主,权重遭忌,不为商王文丁(太丁)所容,因而遭受诛杀之罹祸。子昌,即周文王。
仲雍(前1207年~前1139年),周太王古公次子。娶万氏,葬虞山。子昂、季简、居简。昂,封于雍城,今河南省焦作市西南朱村乡府城村,雍国于春秋中期被晋国吞并。
季简(前1186年~约前1100),仲雍长子。卒葬江苏常熟,娶高氏。子叔达、叔夏。
叔达(前1141年~约前1070),季简长子。娶黄氏。子周章、仲、仲弈。
仲,叔达次子。周武王即位后,分封世族,寻找太伯、仲雍之后,“乃封周章弟仲於周之北故夏虚,是为虞仲,列为诸侯。”《史记·吴太伯世家》曰:“自太伯作吴,五世而武王克殷,封其后为二:其一虞,在中国;其一吴,在夷蛮”。
据氏族典第十一卷:仲之支孙卿于周,封于樊,后世有樊氏、樊仲氏、卿氏、皮氏、虞氏、方组于氏。因此,自黄帝始,姬姓樊氏的上古渊源谱系为:
1黄帝-2少昊(元嚣)-3蟜极-4帝喾(高辛氏)-5后稷-6漦玺─7叔均-8不窋-9鞠-10公刘-11庆节-12皇仆-13差弗-14毁隃-15公非-16辟方-17高圉-18侯侔-19亚圉-20云都-21太公-22组绀-23诸盩-24公叔祖类-25周太王(古公亶父)-26仲雍-27季简-28叔达-29虞仲
根据仲山甫卿于周宣王,辅佐宣王中兴,共处同一个时代,不少学者比照周宣王为武王第十世、黄帝第三十七世而推断仲山甫为虞仲第九世裔孙。仲山甫封于樊(邑),不早于前827年,因此在大约前826年前后。
1.2 夏墟虞国
周武王即位后,分封世族,封仲雍曾孙仲于周之北夏墟,是为虞仲。虞仲所封之国因在周北,称北吴或北虞。那么夏墟在何处?
周都于丰镐,是丰京和镐京的统称。丰京是宗庙和园囿的所在地,镐京为周王居住和理政的中心。丰京位于长安区马王镇之北沣河西岸的渭河。镐京位于长安区斗门镇北约1公里的沣河东岸。
丰镐之北夏墟,一说今山西运城永济市。永济古称蒲坂,相传为舜帝之都。一说山西平陆、夏县一带。夏县,古称安邑,因夏朝在此建都而得名,号称“华夏第一都”。夏县位于山西省南部、运城市偏东南,中条山西麓。今从平陆夏县之说。
首先,平陆夏县之夏墟更接近南、北虢国,正处于晋国、虢国之间,符合假途伐虢的历史事实。
其次,舜帝之都不能算作严格意义上的夏墟。周人事夏,当以夏都安邑为根据。
公元前1045年,虞仲封国,是为“别子为祖”,建立了新的宗族支系,因而后世“以国为氏,以字为氏”,有虞氏、仲氏。周宣王年间,虞仲的裔孙仲山甫命为周宣王的卿士,是为樊侯。
前655 年,虞国君贪图晋献公的宝马珍玉,不听信忠臣宫之奇“唇亡齿寒”的进谏,借道给南下伐虢国的晋国。同年十二月,晋军在灭虢回师的途中,顺手牵羊地又灭了虞国。自虞仲封国始到灭国,只衍传了十二世,390年。
《春秋》:“僖人执虞公”。
《史记·晋世家第九》:(晋献公二十二年)是岁也,晋复假道於虞以伐虢。虞之大夫宫之奇谏虞君曰:“晋不可假道也,是且灭虞。”虞君曰:“晋我同姓,不宜伐我。”宫之奇曰:“太伯、虞仲,太王之子也,太伯亡去,是以不嗣。虢仲、虢叔,王季(即季厉)之子也,为文王卿士,其记勋在王室,藏於盟府。将虢是灭,何爱于虞?且虞之亲能亲於桓、庄之族乎?桓、庄之族何罪,尽灭之。虞之与虢,唇之与齿,唇亡则齿寒。”虞公不听,遂许晋。宫之奇以其族去虞。其冬,晋灭虢,虢公丑奔周。还,袭灭虞,虏虞公及其大夫井伯、百里奚以媵秦穆姬,而修虞祀。荀息牵曩所遗虞屈产之乘马奉之献公,献公笑曰:“马则吾马,齿亦老矣!”
《春秋左传》(桓公十年,前710年)初,虞叔有玉,虞公求旃。弗献,既而悔之,曰:“周谚有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吾焉用此,其以贾害也?”乃献之。又求其宝剑。叔曰:“是无厌也。无厌,将及我。”遂伐虞公,故虞公出奔共池。
虞国诸侯在历史上鲜见史迹。除了留下“假途伐虢”、“辅车相依,唇亡齿寒”之类的兵法战例及醒世成语外,历代虞国国君都默默无闻,不见其姓名及世系。虞仲第十三世,亡国之君到是落下了个贪婪的形象,灭国后还被晋献公作为其女的嫁妆随从“滕”给了秦穆公。虞国大夫百里奚,虽也縢给了秦穆公,然其亡秦走宛(今河南南阳),为楚人捉住。秦穆公闻其贤,佯以五羖羊之皮赎逃犯之名义得之,与语三日,大喜得人,是有“五羖大夫”之称。
百里奚后荐蹇叔,秦穆公厚币迎之为上大夫。有如此贤能的大夫百里奚、宫之奇,而不能强国争霸,足见虞国君王是何等无德无能,以至于贪图失国。
因此,仲山甫以上世系无稽可考。
1.3 樊地辩析
最早见于典籍中的“樊”,始于周以后,有阳樊、樊国、樊城、樊邑等,这些都可能是樊氏先祖分封地的历史线索。但是所在地的注解,却大相径庭。
1.1.1 阳樊
阳樊,古称为阳或阳城,在今河南济源承留乡曲阳村。曲阳古称樊国,至今仍保留有曲阳故城。
周桓王时期,周都已东迁洛阳。温、原、絺、樊、攒茅、怀等(城)邑,按地理位置而言,地处洛阳之北。到了桓王时,笼而统之地说十二邑仍是苏忿生之封邑,其实是不确切的。温邑即今温县西部、孟州市东部,原在怀州济源县西北二十里,絺即沁阳县西南,攒茅即修武北、怀即今怀县等地,因此,此樊为济源所属毋庸质疑。
但是,此阳樊是否为仲山甫的食采地樊邑,则需考证辨析。不少学者以为仲山甫食采邑地在陕西长安南杜陵樊乡。我们知道,仲山甫卿于宣王时周都尚在镐京(今长安一带)。《正义》引韦昭解说:“西周宣王将苏忿生阳樊城封给王官仲山甫,食采其地;并守夏、商嗣典。”乍一看起来,樊侯封于阳樊而不司官守之职,并非“受职于王,以临其民”,却于西周镐京辅政宣王,这似乎是失职非礼而且不合乎逻辑的。
其实不然。其一,仲山甫封樊侯食邑于阳(樊)是完全可能的。
自武王克商迁九鼎于洛邑后,武王与成王又是迁殷民又是卜地筑城,正义杜预云:“成王营王城,有迁都之志……”。从前1044年至前1025年洛阳定鼎,一直未停止对洛邑的经营,为成周营建东都,其周边畿内的城邑也大都是分封给宗亲族伯、封藩守疆之诸侯。例如,前述武王封司寇苏忿生十二邑、原叔封于原国(今山西晋城沁阳县,后迁至济源市北部)、文王弟虢叔封于东虢(今河南省荥阳)、成王幼子臻封甸侯于单国(今河南省济源市东南)、邘叔封于邘国(今沁阳西北)等等。
因此,按照周王分封制依据的宗法血源关系,仲山甫与周宣王同为古公亶父的第十三世孙,封之樊侯以蕃屏周,是完全可能的。但说封其樊国则是有待商榷。如封其国,则须恪尽职守并立国君之位,而又须卿于王室辅政,二者仅取其一。
其二、封候立国与卿士辅政,似乎可以存在着一个时间差,或前或后。《竹书纪年》记载宣王七年到四十年间,仲山甫一直在王室辅政,未曾有立国为君的时间差。
其三、宗周的王畿以镐京为中心,向四周延伸各四百里,洛邑、阳邑等当属畿外邑地。东周王畿以洛邑为中心,西与宗周王畿相接,北不过淇县,东在商丘以东,南界在江汉地区。则阳邑又属王畿之内。按《毛传》说:“樊国,侯爵,仲山甫东都畿内诸侯入为天子卿士者也。”说的很明白,仲山甫是从东都(洛阳)畿内以诸侯官阶入为天子卿士的。
其四、长安南杜陵樊乡,本为杜县地,因西汉樊哙食采地而得名,不宜牵强为仲山甫的食采邑地。
因此,正确理解“镐京辅政、分封畿内”的含义才是确认阳樊邑采地的关键:仲山甫于镐京卿士辅政,不必非得在镐京畿内食采樊邑不可,这是关键之一。如果分封在东都畿内采邑,也不必非得建樊国不可,这是关键之二。第三,仲山甫辅政宣王时也就是一个天官冢宰执政卿的王职,不必非得在镐京王畿外服封为诸侯不可。第四,樊候,就是侯伯之爵,不必非得是外服诸侯国之“侯”。简言之,分封樊侯于东都王畿内食采。王畿内封国、采邑,分封的多为公卿大夫,他们也称诸侯。所以,非说其封于樊国的话,按照周之礼制,恐怕也只是徒有虚名罢了。
及至周惠王时期,前665年,仲山甫第六世裔孙樊仲皮因“不善事其君”而视为叛王,次年王命虢公丑讨之。
及至周襄王时,公元前635年,晋文公重耳用有功于周襄王,阳樊又赐为晋文公的城邑。阳樊田邑再易其主,于是晋文公帅军前来夺邑田。
所载各典籍记述史实相当。此处“阳人有夏、商之嗣典,有周室之师旅,樊仲之官守焉……”,当指阳樊邑地不假。因阳樊接近怀(邑)之邢邱,为殷祖乙之故都,原本夏帝宁之都邑,夏、殷之流风余韵遂存于阳樊,故曰夏、商之嗣典。又按其文逻辑并列,先夏商之嗣典,而后周之师旅,则樊仲之官守似乎已然往事矣。诸侯,严格地说是其大宗支系,有军赋兵役等一般性义务,为周王提供军力并参与征伐,是左、右军兵力主要的组成部分,故曰有周室之师旅。樊仲之官守,则表明是樊仲大宗的邑地,有其宗祀祖庙,以及禄田、宗亲、百工及臣属。“其非官守,则皆王之父兄甥舅”,即使不是官守之地,也还有王公贵胄之姻族。那么,此樊仲指何许人也?仲山甫、樊仲皮,抑或泛指?
按周初封土授民制度,阳樊人作为本地的居民族群主体,是可以随邑地一起被分封给晋文公,如同殷民六族分封给卫康叔,是为“宗氏、分族、类丑”(《左传·定公四年》)。但是,这样的授民一般针对庶民、百工、族属奴隶等低层人群。假如分封给晋文公后,新的氏族群体将凌驾其上,使得阳人处于卑下、奴役之位,自然不是什么好事情。案《周礼·九伐》的法度,“将残其民”必然是“放弑其君,则残之”,而阳人“未狎君德”、祀有夏商嗣典、服周师之兵役,祀有樊仲大宗之祖庙,以为此举非礼,违背了周时的宗法制度,故而不服。前712年周桓王赐邑夺田与郑时,就遭非议,明明知道郑国已失去对周室的信任,图谋自立不忠,却施以“恕而行之,求其仁”之道。所谓“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左传·隐公》杜预注,孔颖达疏)。
大夫仓葛一席“君子之言”,才使得晋文公“乃出其民,取其土而已”,把阳樊邑地的贵族、卿公后裔,即“王之父兄甥舅”这些姻族人流放了。案:周之城邑层次化,都邑外有鄙野ˆ,则阳樊人必是被驱赶到城外的郊野,或流放到其它邑地去了。放,在周时宗法制度下是很严厉的刑制处罚,“邑是宗的依托,无其邑则无其宗”,意味着阳人失其宗祖,不能嗣其宗庙。当然,按仲山甫仕卿的天官冢宰职位,大概也不只有阳樊这一个食采邑地,可能还有其它小宗邑地。这里的阳人应指仲山甫之宗裔,以及非血缘族属,如臣属关系。比如,大夫仓葛。
仓葛,司徒大夫。他当是委质于樊君,是樊仲氏的臣属,而不是阳樊这个地方的臣属,所以他才尽其职责要求“不残其姻族出其民”。类似的例子还有夙沙釐,他自动跟随故主,认为自己是鼓子的臣属,而不是“鼓”这个地方的臣属。因此,其君臣关系不系于封国,而系于封君。在这一制度下,君臣关系是特定的,不是由宗族血亲的关系下衍生ˆ。
晋文公“不残姻族仅出其民”的事例背后,暗示了几个方面的信息:
首先,阳樊是仲山甫大宗(即嫡子世袭继承)支系。
其次,失其宗祀对一个氏族大宗来说不是件小事,周惠王躬身失礼破坏宗法制度,要么是合理的,比如仲山甫还有其它的邑地,或小宗支邑地,或予以补偿;要么就是他的淫政无道。因为按照周时宗法制度,大宗“百世不迁”,其他小宗支都是五世而迁,不复有服丧和祭祀的责任。“迁”就是迁庙,去开辟新土地,建立新的家园。
第三,不残姻族,意味着樊仲皮未以“弑放其君”而“叛王”,必有其它缘由,否则虢公丑执而杀之,没有必要围城三月、执之归京师。同时意味着,族人仍保留姓氏,爵禄世袭,享有一定的政治权利,而非沦为庶民、野人之列。
第四,田地封邑是官禄的反映,说明此时族人未居朝中要职,正如苏忿生的裔孙一样,才遭此收田厄运,这大概与30年前樊仲皮叛王的事情有一定的联系。
第五、失其宗邑而享有世袭爵禄的族人,无田无地肯定是不可能生存的,他们可能因此获得了大量的私田。同时说明,他们的身份是自由的,是可以自由迁徙。
从仲山甫官守,到前635年,只有二百年左右的时间,阳樊人已然没落到易地而居、散于荒郊的地步。事实上,西周时苏忿生分封邑地周围是郑、虢、虞、晋等诸侯国,是洛阳北部的黄金地带,到春秋诸侯分据周惠王时期,苏子所承袭的封地恐怕蚕食得只有温县一邑了,到了前651年,温国也被狄戎灭了。
当然,诸侯田邑被周王篡夺收回再分封与人的不止苏忿生、大臣蒍国、边伯、樊仲氏等(族)人,史有前例。在那个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诸侯封邑被周王收为国有再次分封和侵夺,是非常普遍的现象。
前面引述中,《国语·晋语·文公出阳人》:周襄王“赐公南阳阳樊……”,此南阳非南阳郡之南阳,特别值得注意。
总而言之,阳樊旧称阳,是仲山甫封为食采邑地后有阳樊之称,先是周初苏忿生的封邑。前824年宣王封为仲山甫食采邑地;前770年周桓王赐阳樊邑田与郑,前664年周惠王时樊仲皮叛王,到前635年周襄王封邑于晋文公,说明该地区一直是樊姓长期聚族居住的地方。故而说,姬姓樊氏发源地在济源。
《史记》、《国语》、三传中关于阳樊的历史:
前1046年,周武王封阳邑与司寇苏忿生,为周地。
前825年,周宣王封阳邑为仲山甫食采地,为周地。
前770年,周桓王封阳樊田与郑庄公寤生,为郑国属。
前635年,周襄王封阳樊地与晋文公,为晋国属。
前438年,晋国衰亡,韩、赵、魏,三分其地,仅留绛城和曲沃,阳樊属魏。
前287年,秦昭襄王攻魏新垣、曲阳之城,阳樊属秦。
1.1.2 樊国
史籍中还有一个樊国,为楚国所灭。地望有湖北樊城和河南信阳等说,以河南信阳说为是。其故城,马世之先生谓在今河南信阳平桥镇以南的狮河之滨。1978年在平桥南山嘴清理了两座樊国贵族墓,依铭文知为春秋早中期的樊国君及其夫人墓。1981年在这附近又清理一座樊国铜器墓。出土器物有浓厚的楚文化风格,是樊与楚关系相近的佐证。《韩诗外传》卷二记楚庄王有后妃"樊姬",徐少华认为是樊国之女适楚庄王者,当时樊楚二国尚有姻亲关系。
樊国历史,文献失载,由文物资料推测,至迟在两周之际或春秋初年,樊已立国。樊国地当楚国北上之前沿,其应为楚所灭,具体时代约在春秋中晚期。襄阳樊城或为楚灭樊之后,迁樊人于邓国故地的遗留。
1.1.3 樊城
古代王朝国都、诸侯封地、卿大夫采邑,都以有城垣的都邑为中心,皆可称为城。《说文》:城,所以盛民也。《墨子·七患》:“城者,可以自守也。”
南阳郡之樊城,最早记载见陈寿著《三国志·蜀志卷六》:“(献帝)二十四年(219),先主为汉王,拜羽为前将军,假节钺。是岁,羽率军攻曹仁于樊。曹公遣禁助仁。秋大霖,汉水汛溢,禁所督七军皆没。禁降羽。”西魏(535年~555年)置樊城县。
因此,樊城之说比较晚,不可作为先祖溯源的依据。现代许多文献资料,如鲍至著《南雍州记》云:“邓县即在樊城,本仲山甫之国”,引述“樊城为仲山甫的封国”,其实是缺乏依据的谬说,是完全错误的。不过,樊城确实与樊氏有关,是兴起于春秋后期廪君巴人樊氏建立的一个樊国,位于今襄阳以南,后被楚国所灭。
现在的襄樊城西北,是西周时期的邓国。樊国被楚诛灭后,一部分樊姓族人流落到邓国,从邓都衍生而发展了一个新的樊城,因此历史上樊城、邓县(即左城名)经常混用。前678年邓国被楚灭后,成为楚国的城邑。
1.1.4 樊邑
亦可曰樊城。但按周之都城规划体制,邑在城之郊外,为田野、邑地、邑田,或鄙。也就是说,在某个城(都)邑的边缘处,有地名者樊邑是也。
n 济源之樊邑
史见最早的樊邑,是引述《元和姓纂》、《通志·氏族略·以邑为氏》之说:“樊仲山甫,食采于樊邑”。此樊邑,应济源西南之阳樊。
n 兖州暇丘之樊邑
今山东济宁市任城樊县。在兖州(任城州治)北。汉置樊县,属东平国,(汉)文帝封常山相蔡兼为樊侯,邑于此。此樊邑,仅名字有一点牵连外,与樊氏家渊没有任何联系。
在大唐龙飞开元三年(715年)编撰的《樊氏宗谱·前序》云:“樊有三……其二曰:樊兖之暇丘曰樊国。”该说法源自《史记》括地志云:“汉樊县城在兖州瑕丘县西南三十五里,古樊国,仲山甫所封也。”此说法显然是错误的。
1.1.5 樊乡
最值得注意的樊乡,是今陕西长安县东南樊乡。此地,被很多书籍传抄、误辑为仲山甫食采之地。
郦元注《水经》注:“长安南下杜樊乡,实樊川也”。《读史方舆纪要·陕西二》也说:“樊川在(渭水)府南三十里,其地本杜县之樊乡。……汉初,樊哙赐食邑于此,川因以名。水所经也,本名浚宽川,汉初,始曰樊川。”
很显然,因樊哙赐食邑于此,西汉后才易名为樊乡。造成误解的原因,是西周都在镐京,而按周初封土授民的通则,周人徙封异地时原封之国或邑名不变,新封之国或邑仍沿称原名。
史籍中,还有多处樊乡。
1.1.6 皮氏邑
皮氏邑,今山西河津一带。
据《风俗通义》及《元和姓纂》所载,樊侯(仲山甫)之后有樊仲皮,食采于皮氏邑。案前664年,樊仲皮叛王。那么,似乎说明樊仲皮并未受戮于朝,而后周惠王还封有采邑地。因此,食采于皮氏邑不早于前664年。
据推测,前635年,周襄王将阳樊邑地更封于晋文公后,阳樊族人一部分北上徙入晋国,回归到樊氏族人小宗支的采邑地,分散在汾阴(今山西万荣)、韩城、清原(今山西稷县)一带。樊仲皮小宗支的直系后人,以邑为氏,是为皮氏,以别于迁徙来的大宗支樊氏族人。
1.4 始祖仲山甫
仲山甫是虞仲的第九世裔孙,黄帝三十七世,大约生活在前858~前776年间。在其任职宣王卿士之前,他应该生活在西周镐京之北的夏墟虞国(今山西平陆、夏县一带)。
1.1.7 身世辩析
仲山甫的身世本已了然,毋须质疑。然而,因为其谥号穆仲之缘故,被后世一些资料张冠李戴,说成了是鲁献公的次子,等等。
仲山甫,仲氏,姬姓。宣王即位后,命为卿士,封为樊侯,食采于樊邑(今河南济源西南)。后世称之为樊仲山、樊仲山甫(父),为姬姓樊氏得姓始祖。
谥号穆仲,后世有樊穆仲之称。穆者,纯也。《周书·谥法》:“布德执义曰穆。” 另,穆即淳和、温和、纯正之意,取自同朝卿士尹吉甫为之颂歌《诗·大雅·烝民》中“穆如清风”之句。
周之谥号是有礼制严格规定的,对穆、惠、襄、庄等谥称,因生前的功过德行而懿美谥封。因此,谥号穆仲决非意味着“左昭右穆,仲山甫有兄弟几人其为三”之谬说,亦非鲁献公次子之谬说。
为释其疑,还得多赘述一些文字。
昭穆之称,是用于宗庙建制、墓葬制、祭祀制、族人宴会、立尸制、命氏制等方方面面,它体现的是世系父子及长幼亲疏次序等礼法、宗法制度。昭,明也;穆,美也。
《中国姓氏起源》、《百家姓探源》、《权德舆集》、《认祖归宗》、《风俗通》等书籍记载:仲山甫系周太王之孙周文王之子周公旦之玄孙鲁献公之次子,入辅于周,官至宣王卿士,对周王室中兴作出了重大的贡献。为此,被宣王封为樊侯,并赐邑封国,在今河南济源西南建立樊国。其后便有一支以祖上封侯赐邑为氏,以樊为姓。
首先,这个说法是错误的,大概算作是以讹传讹的根源。它没有任何史实依据,影响极为恶劣。其次,对周室宗嗣及鲁国世家,缺乏应有的了解。
《史记·鲁周公世家》:周公旦者,周武王弟也。……封周公旦于少昊之虚曲阜,是为鲁公。周公不就封,留佐武王。……周公卒,子伯禽固已前受封,是为鲁公。……鲁公伯禽卒,子考公酋立。考公四年卒,立弟熙,是谓炀公。炀公筑茅阙门。六年卒,子幽公宰立。幽公十四年。幽公弟沸杀幽公而自立,是为魏公。魏公五十年卒,子厉公擢立。厉公三十七年卒,鲁人立其弟具,是为献公。献公三十二年卒,子真公濞立。……三十年,真公卒,弟敖立,是为武公。……武公九年春,武公与长子括,少子戏,西朝周宣王。……夏,武公归而卒,戏立,是为懿公。
非常清晰的周鲁世系。假如说仲山甫是鲁献公次子,按照周之礼制,“嫡长即位,无嗣弟立”的原则,那他不就是鲁武公敖吗?鲁武公,名敖,前825至前817在位。而周宣王是前827年至前782年在位,周宣王三十九年(前789年)时,仲山甫还劝谏周王太原“民不可料也”。显然,仲山甫不是鲁献公次子。
另外,按照周鲁世家的宗庙制度,始祖为周公旦。以其昭穆次序而论,鲁献公之子均是第六世,应该列为昭行,居左,亦非穆行所属。
其实,导致这一错误的根源很清楚。在《史记·鲁周公世家》有一段周宣王干涉鲁国嗣位的事情:
武公九年(前817年)春,武公与长子括,少子戏,西朝周宣王。宣王爱戏,欲立戏为鲁太子。周之樊仲山父谏宣王曰:“废长立少,不顺;不顺,必犯王命;犯王命,必诛之:故出令不可不顺也。……”宣王弗听,卒立戏为鲁太子。
这里,把“周之樊仲山父”之谏等同于武公的应答,“父”亦非指父亲,字同“甫”,是古代对德高望重的成年长辈的尊称。断章取义,自然是错误的。
总而言之,仲山甫是虞仲的第九世裔孙,而非其它。
1.1.8 仕途史迹
周天子以嫡长子的身分为王,众子弟为诸侯。诸侯以嫡长子继位,众子弟为大夫。大夫以嫡长子继位,众子弟为士。这些奴隶主贵族,由于和周天子宗法血缘关系的亲疏而形成了严格的等级关系。
毋庸置疑,仲山甫身为庶子。在其辅助周宣王之前,为虞国的大夫或已晋为周室大夫之职。如若不然,仲山甫则应继承虞国国君之位了。
前827年,周宣王即位后,整顿朝政,使已衰落的周朝一时复兴,其主要功绩是讨伐侵扰周朝的戎、狄和淮夷。是年,仲山甫入周宣王室辅政。
这是史籍中最早见到樊侯仲山甫出仕的文献记载,这一年是前821年。徂,往也。按习惯,昔王者迁其邑而定其居,则宣王使仲山甫往齐城而定之。在他临行之时,大臣尹吉甫作诗《烝民》为其饯行。诗中赞扬了仲山甫的美德和他辅佐宣王时的盛况。通常认为,前821年这次“城彼东方徂齐”之行,是仲山甫职当眺省诸侯,外行述卿士之职的始端。
似乎也不无道理。由此可以推断,前825年仲山甫即为宣王之卿士,封为樊侯,食采于东都畿内樊邑。
理由如下:
其一、在周宣王已执政的六年期间,仲山甫不可能入朝时即为卿士。从尹吉甫赞扬仲山甫辅佐宣王的盛况来看,“衮职有阙,维仲山甫补之”也决非一两日之功德。因此,命为卿士不得晚于前821年的“城彼东方”之行。
其二、仲山甫以宗兄关系入周王室辅政,时为虞国大夫。从周室大夫晋升为卿士,尚需要一个过程。按照《周礼》“凡邦国,三岁则稽士任,而进退其爵禄”,须经过“辨其等,正其位”乃升迁、罢黜。因此,仲山甫经过这一个阶段的“以教其所治,以考其德行,察其道艺”的综合考核,才可能迁为卿士。
其三、按周礼四时政令及法度制度,职位的升迁当在岁终。“岁终则会政致事,并诛赏补阙”。
其四、辅佐宣王,只能是言辞可达天子的近臣。“衮职有阙而补之”,决非一般王室外廷政务官可以做到的。因此前821年之前,仲山甫应该具有若干年限的王室辅政经验了。
简言之,前827年仲山甫入宣王周室为大夫,前825年命为卿士,封为樊侯,食采于东都畿内樊邑。
因此,按《周礼·天官》来说,仲山甫时任天官冢宰职,位列太师、太傅、太保等“三公”或“师保”,是周宣王左右的重要辅佐人物。天官冢宰,为六官之首,总揽六典之政,主要职责是“帅其属而掌邦治,以佐王均邦国”。三公师保统辖诸侯百官以奉侍周王,在政治上享有崇高的地位。
公元前817年,仲山甫谏宣王,史籍中第一次记录他参与朝政。虽然此次谏王是被视为干涉鲁国君位继嗣,但是在宣王的眼里,鲁国就是自己的兄弟,自己的子民。周宣王不听劝谏,废长立少,教民逆犯,躬身破坏了周室礼制中嫡长子继位的宗法制度。
《史记·鲁周公世家》:武公九年春,武公与长子括,少子戏,西朝周宣王。宣王爱戏,欲立戏为鲁太子。周之樊仲山父谏宣王曰:“废长立少,不顺;不顺,必犯王命;犯王命,必诛之:故出令不可不顺也。令之不行,政之不立;行而不顺,民将弃上。夫下事上,少事长,所以为顺。今天子建诸侯,立其少,是教民逆也。若鲁从之,诸侯效之,王命将有所壅;若弗从而诛之,是自诛王命也。诛之亦失,不诛亦失,王其图之。”宣王弗听,卒立戏为鲁太子。夏,武公归而卒,戏立,是为懿公。
正如仲山甫所预料的那样,因其“废长立少”,便开始了诸侯畔王命的倪端,嫡长子伯御前806年弑君自立。周宣王不得不在前796年讨伐伯御,诛之以平息鲁国内乱,用武力强立鲁孝公。然而,这只是引起诸侯不睦,拉开鲁国内乱序幕的开始。
《史记·鲁周公世家》:懿公九年,懿公兄括之子伯御与鲁人攻弑懿公,而立伯御为君。伯御即位十一年,周宣王伐鲁,杀其君伯御,而问鲁公子能道顺诸侯者,以为鲁后。樊穆仲曰:“鲁懿公弟称,肃恭明神,敬事耆老;赋事行刑,必问於遗训而咨於固实;不干所问,不犯所咨。”宣王曰:“然,能训治其民矣。”乃立称於夷宫,是为孝公。自是后,诸侯多畔王命。
周宣王理政的早中期,礼贤下士,亲民重农,励精图治,在稳定内政、巩固国防的基础上,开始武力征讨反叛势力,剪除外患,威服诸候,重树天子权威,在尹吉甫、南仲太祖、太师皇父孔圣、仲山甫、大司马程伯休父、申伯等众位卿士的辅政下,宣王周室获得了短暂的复兴,史称为“宣王中兴”。而在宣王晚年,对内乱杀无辜,导致君臣离心离德;对外乱用军威,屡次兵败,周王朝又重新出现了衰败的迹象。宣王不听虢文公之谏,不修籍于千亩,公元前789年,与姜氏之戎战于千亩(今山西介休县南),终遭败绩,丧失了征服南方几乎全部军队的力量—西六师和殷八师。
即便如此,周宣王仍不纳忠谏,执意点阅人民,“料民于太原”,清点民户人丁。料民之举,违背了西周祖制,遭到贵族强烈反对,被视为亡国之兆。仲山甫认为,周王朝所设司民、司商、司寇、场人、禀人等官职,具体分管百姓生死、赐族、兵役、犯罪庶务,国家收入和人丁数量都有案可稽,根本不用天子费神。天子亲自料民,只能表明自己无能和国力空虚,导致诸侯们离心离德。
《史记·周本纪》三十九年,战于千亩,王师败绩于姜氏之戎。宣王既亡南国之师,乃料民于太原。仲山甫谏曰:“民不可料也。”宣王不听,卒料民。
《国语·周语》:宣王既丧南国之师,乃料民于太原。仲山父谏曰:“民不可料也!夫古者不料民而知其少多,司民协孤终,司商协民姓,司徒协旅,司寇协奸,牧协职,工协革,场协入,廪协出,是则少多、死生、出入、往来者皆可知也,于是乎又审之以事,王治农于籍,搜于农隙,耨获亦于籍,狝于既烝,狩于毕时,是皆习民数者也,又何料焉?不谓其少而大料之,是示少而恶事也。临政示少,诸侯避之。治民恶事,无以赋令。且无故而料民,天之所恶也,害于政而妨于后嗣。”王卒料之,及幽王乃废灭。
太原,顾炎武在《日知录》认为应在今宁夏固原县一带。
以上政例表明,仲山甫在辅政宣王期间,虽有柔和明知之德,周王有过失尽可能弥补它,但仍不得宣王的重视和改正,肆意固执,这也正好印证了周王室逐渐丧失天子之德、失去统领诸侯之威望的史实。在仲山甫一生的命职生涯中,“掌邦治,佐王均邦国”,兢兢业业,小心谨慎,正所谓:“实干周邦,服衮而朝,介圭作瑞。厥迹不朽,垂烈后昆,不亦丕欤!”Š。
公元前782年,周宣王死于臆忡症或中风。宣王死后,子宫湦立,是为幽王。幽王即位后,“王锡太师尹氏、皇父命”,仍命尹吉甫、皇父、家父(嘉父)等为执政卿士。仅接着,前777年又任用贪财好利、善于阿谀奉迎的虢石父主持朝政,而让皇父孔圣去营建向都(今济源市南)。
前777年虢石父辅政,皇父孔圣去职,仲山甫亦不得晚于这个时间去职。对比幽王二年“增赋”与宣王元年“复田赋”的政策来看,不象是仲山甫辅政时提倡的“王治农于籍,搜于农隙,耨获亦于籍,狝于既烝,狩于毕时,是皆习民数者也”,“赋事行刑,必问于遗训而咨于固实”等经邦治国主张,因此可以断定幽王即位后,仲山甫已躬身隐退了。其去职,不得晚于这个时间,前781年。论资历年龄,他也当是位尊“优老”。
仲山甫结束了周室辅政的生涯后,不再命为执政卿士。大约两三年后,大概还未看到锋火戏诸侯的闹剧,大概还未看到“维周之翰”申伯(宣王之元舅)的反叛,就在周太史伯阳一声“周亡矣”的叹息声中,悄然辞世,享年八十余岁。谥号穆仲,卒于前776前后。子嗣、葬地不详,后世鲜见典史。
仲山甫位及三公师保,身为执政卿,理应有广大的籍田土地、众多的仆驭、百工、奴隶。因此,东都畿内的食采地樊邑,恐怕也只是其中之一。以其辉宏博世之治正,位列三公,彪炳史册,垂范后昆。
典籍中,周室王侯府间有其后人出现。前664年,周惠王时期,裔孙樊仲皮叛王,是为司徒卿士。前520年,周景王乱世变法,裔孙樊顷子是为周大夫,与尹吉甫后人尹氏子同朝为官,与太保单穆公、太师刘蚠(刘狄)等携立周敬王。前307年前后,裔孙樊余是为卿士,辅政周赧王,说楚怀王破韩魏易地之策。
1.1.9 仲山甫鼎
《后汉书·窦宪传》:和帝永元元年秋七月,车骑将军窦宪伐单于,大败之稽落山。宪登燕然山勒石纪功。南单于于漠北遗宪古鼎,容五斗,其傍铭曰:仲山甫鼎,其万年子子孙孙永保用。宪乃上之。
东汉永元元年(公元89年)六月,东汉与匈奴战争中,汉车骑将军窦宪及副将耿秉击败北匈奴主力于稽落山(今蒙古汗呼赫山脉)。章和二年(88年),北匈奴大乱,加以饥蝗,降者前后相继。永元元年六月,汉军分三路出击。窦宪、耿秉率精骑八千出鸡鹿塞(今内蒙古磴口西北哈隆格乃峡谷口),度辽将军邓鸿出阳(今内蒙古包头市东)塞,南匈奴出满夷谷(今内蒙古包头市北),共约五万骑,皆会于涿邪山(今阿尔秦山东脉)。北进至稽落山,与北匈奴单于遭遇。大破北匈奴,乘胜穷追至私渠北鞮海(今蒙古乌布苏诺尔湖),斩名王以下一万五千余人,俘获甚众,得杂畜百余万头,裨小王率众降者前后八十一部,共二十多万人。窦宪、耿秉出塞三千余里,登燕然山(今蒙古境内杭爱山)刻石记功而还。
《后汉书》、《艺文类聚》所载“仲山父鼎铭”:
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亏悔,终吉有福。足胜其任,公餗乃珍。于高斯危,在满戒溢。可以永年,天之大律。
《后汉书》中所记仲山父鼎铭文,不知是否为全部内容。
仲山甫鼎,八百年后出现在西周千里以外的北匈奴境内,实属意外。公元前772年,申侯(周宣王元舅,封于申国)联合缯国和犬戎举兵入攻西周,各地诸侯拒不救援,周幽王惨败,带着褒姒、伯服等人和王室珍宝逃至骊山,后被杀。犬戎攻破镐京,西周遂亡。据推测,大概是这个时候犬戎掠其鼎而去。
我们知道,青铜鼎从炊具发展为烹煮牲牢以祭祀神灵的祭器后,它又成为贵族阶级一种特权的标志,只有奴隶主贵族才能使用铜鼎等宝器进行祭祀或享用。在周代,“天子九鼎,诸侯七,卿大夫五,元士三”等用鼎数的差别,以显示不同的特权等级。
从鼎铭文来看,借卦辞表彰的是仲山甫生前辅政时的功德。“足胜其任,公餗乃珍。于高斯危,在满戒溢”,极有可能是宣王赐用的炊具,而不是陪葬用的器物。餗,孔颖达疏:“糁也,八珍之膳,鼎之实也。”原指鼎中的食物,后泛指美味佳肴。
鼎铭文的前一段是《鼎》卦的九三爻卜辞。案《鼎》之卦象:
《鼎》卦:大吉、通顺。《彖》曰:《鼎》象也。以木巽火,亨饪也。圣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养圣贤。巽而耳目聪明。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是以“元亨“。《象》曰:木上有火,《鼎》。君子以正位凝命。
其意是说:圣人烹饪食物来祭祀上帝,以烹饪供养圣贤。享用者谦下明上,谦逊而耳目聪明,刚柔相济,因此大而通顺。君子因以整顿职位,可以完成周王的命令。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亏悔,终吉。《象》曰:“鼎耳革”,失其义也。上九:鼎玉铉,大吉;无不利。《象》曰:“玉铉”在上,刚柔节也。
这段《鼎》卦的卜辞,主要是对“足胜其任,公餗乃珍。于高斯危,在满戒溢”的《易》理阐述及说明。总而言之,享用此“鼎”以“养圣贤”也。
江右樊氏怀韬公三十一世孙哲祥
于 公元2008年戊子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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