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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图书馆学家皮高品

      皮高品(1900.10.31-1998.3.1),字鹤楼,湖北嘉鱼人。教授,著名图书馆学家,图书馆学教育家,图书馆管理专家。

      图书馆学家皮高品

      图书馆学家皮高品

      皮高品人物经历

      1900年10月31日生于湖北省嘉鱼县。6岁入读私塾。1912年入牌洲圣公会办的小学读书。

      1914年入武昌文华中学,1921年高中毕业,被保送入武昌文华大学文科学习,1922年开始兼学图书科,1925年“五卅惨案”后,因坚持罢课,离开学校。学校根据平时成绩发给文学士学位和图书科毕业证书。同年任天津南开学校图书馆主任兼英文教员。

      1926年因在教学上与教务主任意见不合,被解聘,回到家乡,着手编写适合中国图书馆使用的图书分类法。同年任齐鲁大学图书馆主任,继续为编写新的分类法收集资料,刻苦攻读。

      1928年,因不满对中外教职员区别待遇,愤而辞职。不久,任燕京大学图书馆编目部主任,业余注意解决线装书的分类问题,《中国十进分类法》全部工作在这一时期完成。

      1930年,改任国立青岛大学图书馆主任。

      1932年,应武昌文华图书馆学专科学校校长沈祖荣邀请到该校整理出版所编图书分类法。

      1933年,任国立武汉大学图书馆主任。

      1940年,至重庆,任重庆公路管理局图书馆主任,不久任迁至重庆的武昌文华图书馆学专科学校教授,1944年,因拒绝在与实数不符的校舍建筑公布账目上签字,被迫辞职。

      1945年,任迁至遵义的国立浙江大学图书馆馆长、教授。1946年离开浙江大学。

      1947年,任金华国立英士大学教授,讲授西洋哲学史和逻辑学。

      1950年,英士大学解散,回到家乡。

      1951年,受聘为文华图书馆学专科学校教授。

      1952年开始讲授图书分类法课程。

      1953年院系调整,文华图书馆学专科学校合并到武汉大学,成立图书馆学专修科,后改为图书馆学系,继续讲授图书分类法。

      1956年,应聘任文化部和北京图书馆《中小型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编纂组长、顾问等职。文革中受到人身攻击和迫害,被下放干校农场接受“改造”。

      1979年起被聘为中国图书馆学会名誉理事和《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编辑委员会顾问。1986年11月退休,晚年仍坚持学术研究。

      1998年3月1日,因病在哈尔滨去世,享年98岁。

      皮高品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图书分类法和中国图书史两个方面

      图书分类法方面,经过多年资料收集,潜心研究,1934年出版了《中国十进分类法》,被称为“皮氏法”,为中国现代三大图书分类法之一,奠定了在中国图书分类法领域的学术地位。“皮氏法”问世后受到学术界的关注,被武昌文华图书专科学校用作图书分类课教材,并被北京大学图书馆、武汉大学图书馆采用。其后对传统经书、中国语言文字学书等的分类进行了研究。建国后接受马克思主义,主张社会主义图书分类法的基本大类必须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科学的分类——物质运动形态基础之上,序列为: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综合性图书,即“四分法”。在讨论中小型图书馆分类法时,坚持“四分法”,反对在四类之前加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一类的“五分法”。在分类号码问题上,主张采用阿拉伯数字,认为这种号码制度能适应分类体系的不断改动和类目增加。文革结束后,对第19版《杜威十进分类法》、《国际十进分类法》、《中国科学院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等进行了评论,着重讨论我国图书馆分类法应该是“四分”还是“五分”,以及“体系分类法”和“组配分类法”等问题。

      中国图书史方面,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与刘国钧先生相约各写一本中国图书史来填补这方面的国内空白,于1956年写成《中国图书史讲义》,作为给武汉大学图书馆学系学生讲课用的教材,后改名《中国图书史纲》正式出版。该书试图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研究我国图书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在书中提出了中国书史的分期原则,认为“既要和整个社会历史发展进程相联系来划分”,又“必须根据图书本身发展的特殊性”,将图书本身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尽可能地结合在一起。1989年又出版了《中国历代名著名家评介》,涵盖了从甲骨文以来包括六经、诸子百家直至建国初期名家名著,其中独到的见解给人以启迪和教益。此外,还有一篇《评〈中国图书和图书馆史〉》的书评长文,通过书评的形式阐述自己中国图书史的构思。

      皮高品从事图书馆事业和图书馆教育六十余年,对教学工作非常认真严谨,凡是讲课必事先撰写讲稿,印出讲义,亲自授课。讲课语言简洁,逻辑性强,知识面广,深受学生欢迎。培养了很多图书馆学人才。
      主要著作:《中国十进分类法》、《图书分类法选集》、《中国图书史纲要》、《中国历代名家名著评介》等;主要论文:《经书分类的研究》、《中国语言文字学书籍分类的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图书分类法评介》、《编制图书分类法的几个基本问题》、《关于〈中小型图书馆图书分类法草案〉的一些问题》、《〈国际十进分类法〉评介》、《〈杜威十进分类法〉评论》、《关于体系分类法和组配分类法的问题致中国图书馆学会理事会同志》、《评〈中图法〉的编制原则和体系结构》、《评〈中国图书和图书馆史〉》等。

      (主要参考资料:

      1. 七任图书馆主任的皮高品,图书馆界,1996年第2期;

      2. 书苑人瑞 学界耆宿——记著名图书馆学家皮高品先生,图书与情报,1997年第3期;

      3. 世纪老人的叮咛——访皮高品教授,图书馆建设,1997年第2期;

      4. 皮高品先生著述目录,图书馆理论与实践,1998年第4期;

      5. 皮高品教授生平及主要学术成就,图书情报知识,1998年第2期;

      6. 虚心直节 千古文章——纪念皮高品先生逝世一周年,图书与情报,1999年第2期;

      7. 中国图书馆学界的一代宗师─—纪念皮高品先生逝世一周年,高校图书馆工作,1999年第2期;

      8. 皮高品先生的生平活动和杰出贡献──纪念皮高品先生诞辰100周年,江苏图书馆学报,2000年第3期;

      9. 皮高品先生的中国图书史研究——纪念皮高品先生百年诞辰,四川图书馆学报,2000年第6期。)

      皮高品的学术研究

      1921年入武昌文华大学文科学习(1922年开始兼学图书科),1925年获文学士学位和图书科毕业证书。此后历任齐鲁大学图书馆主任,燕京大学图书馆编目部主任,青岛大学和武汉大学图书馆主任,重庆文华图书馆学专科学校教授,浙江大学图书馆馆长兼教授,英士大学教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历任武昌文华图书馆学专科学校、武汉大学图书馆学系(今武汉大学图书情报学院)教授 。

      1950年,回到家乡。同年发表《中国十进分类法简表》。1951年,受聘为文华图书馆学专科学校教授。1952年开始讲授图书分类法课程。1953年院系调整,该校合并到武汉大学,成立图书馆学专修科,后改为图书馆学系,继续讲授图书分类法。1956年,应聘任文化部和北京图书馆《中小型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编纂组长、顾问等职。他主张社会主义图书分类法的基本大类必须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科学的分类——物质运动形态基础之上,序列为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综合性图书,即“四分法”。在讨论中小型图书馆分类法时,坚持“四分法”,反对在四类之前加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一类的“五分法”。在分类号码问题上,主张采用阿拉伯数字,认为这种号码制度能适应分类体系的不断改动和类目增加。在潜心研究图书分类法的同时,十分专注对中国图书史的研究。1956年悉心写成《中国图书史讲义》,作为给武汉大学图书馆学系学生讲课用的教材,后改名《中国图书史纲》正式出版。

      自1953年任教武汉大学后,先后发表40多篇计100多万字有关图书分类法评论文章,对国内外通行的图书分类法予以精深的评议。其中针对国内的主要有:《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关于〈中小型图书馆图书分类法草案〉的一些问题》、《评“现代西方主要图书分类法评述”》等。针对国外的主要有:《评杰斯林科“论苏联图书分类法草案”》、《“国际十进分类法”评介》、《评30卷本“苏联图书分类法”》等。其论文精选12篇,汇编成《图书分类法评论选集》,1983年出版。1986年11月退休。晚年仍坚持学术研究,编写80万字的《中国历代名著名家评介》于1989年出版。著作涵盖从甲骨文以来包括六经、诸子百家直至建国初期历代名家名著,包括哲学、文学、历史等各方面,并把“五四”运动时期影响中国新文学新文化的欧洲名著名家评介列为附录,其中不乏独到见解。

      1979年起被聘为中国图书馆学会名誉理事和《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编辑委员会顾问。

      他多年从事图书分类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1934年出版的中英对照《中国十进分类法及索引》,是一部根据中国学术特点而编成的著作,结构较完整,便于类分中外图书的分类法,为中国图书馆界所欢迎。他还发表对中外重要图书分类法的评述论文40多篇 ,其中12篇于1983年汇编为《图书分类法评论选集》,还著有《中国历代名著名家评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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